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550141/2014-0013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4-03-24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河市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03-24

三河市民政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三河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河市政府网站和三河市民政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三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3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进一步加强了三河民政网站的更新与管理,开辟了政务公开系列专栏,设置了6块政务公开宣传栏。截止2013年底,三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始终把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民政、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田建春任组长,各主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出台了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完善和规范相关制度。2013年,市民政局按照关于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围绕民政系统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同时通过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信息公开,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全力打造社会救助阳光带。为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让困难群众均等享受救助机会,我们坚持从基层入手积极构建社会救助阳光带,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每一位困难对象手中。一是抓张榜公示,保障了社区(村)居民的知情权。各社区居(村)委会普遍建立了救助政策公示栏,将基本政策、申办程序、救助类别和保障标准等信息及时上榜予以公示,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二是抓民主评议,维护了社区(村)居民的参与权。各社区(村街)建立了社区(村街)居、村民代表评议制度,以代表评议的方式对社区(村委会)内公民的社会救助事务进行评议与表决,维护了公民的参与权。

2、进一步增强民政资金透明度。在我市的低保资金、优抚

资金、大病医疗救助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资金等民政资金,严格实行了年度预算→专帐管理→封闭运行→及时发放→年度决算→多方监督方式运行,同时实行了各种民政资金银行打卡、社会化发放的制度,将各类民政资金委托给银行代发,自觉主动的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确保了资金的规范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按照市民要求及时公开受理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650次,其中政务公开办公室(含信访室)接待420次,咨询电话接听1480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发展计划、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各项民政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等方面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们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发展。但从更高标准来看,我们的工作离上级领导的要求、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操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等问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严格依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宣传学习,营造政务公开氛围。依据条例规范的内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民主决策事项、办事程序及需要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其他事项逐一进行清理,进一步明确民政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对公开的事项进行分类,对于长期公开要坚持常年公示,对限时公开的要落实公开的时限,定期公开,对及时公开的内容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公开及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民政业务、法律法规、电脑运用、网络知识等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配足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搞好信息公开,以满足庞大的政务信息的公开需求。同时

不断完善我局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信息共享,便于相互了解政务

信息。

 

 

 

 

 

三河市民政局

2013年8月19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